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07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25作者:访问量:152

各院、系、部门:
    为了做好上海市2007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本市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有志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其他人士,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项目。
二、申报上海市2007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应围绕《上海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所列的重点研究领域和选题内容,申报人也可在以上研究领域与方向中自行拟定题目。
三、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原则上应主持过相应研究项目。各单位应严格审核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力量和必备条件,确保申报质量。
(二)各单位在对项目遴选的基础上根据申报限额,集中报送。
(三)各高校申报人的项目申请书,由学校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四)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应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五)每份申报材料需一式五份,各单位在送交纸质材料的同时,需汇总申报评审书的《数据表》并以电子文档一并上交。
(六)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直接送交的项目申请书。
(七)请各位申报该项课题的老师于2007年6月22日(周五)之前将申报书按要求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通知和《上海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均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shmec.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202.121.15.145)下载。


新葡萄8883官网AMG   科研处
200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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