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现将2008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15万元/项,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8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5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3万元/项。
二、项目申请人需为高校专职教师。每一申请人承担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三、项目申报采取各高校择优限额申报的方式。
四、项目遴选方式:重点项目需经过上海市教委组织的答辩评审;一般项目采取书面评审方式。
五、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可从“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申请书一式五份。同时请发送电子版本至xijukeyanchu@163.com。
六、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为9月24日。
七、特别说明:鉴于目前教委对于该项目的申请还未正式开会,同时,项目申报表格还未正式发布。故请各位老师先行准备。并关注项目申报表格正式发布通知。
科研处
200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