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30作者:访问量:10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科〔2007〕4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发挥上海高校在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中的重要作用,聚集和培养优秀学术人才,针对学科前沿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研究,形成学术交流开放平台。我委经研究决定,根据教育部2006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建设若干个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
    请你们严格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方案及工作目标,在认真遴选的基础上做好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的申报工作。
    申报需提供《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申请书》(请从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表格栏下载)及相关附件一式五份,申报截止日为10月15日。材料报送至大沽路100号330B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cy@shmec.gov.cn(联系人:苏忱、陈悦  联系电话:23116742、23116822)。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返回原图
/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