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参与“扬正气、促和谐”上海市廉政公益广告展播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25作者:访问量:46

各位老师:
    根据市纪委、市科教纪工委6月17日在我校召开的相关会议布置,我校是市科教纪工委推荐代表市科教系统参与“扬正气、促和谐” 上海市廉政公益广告的制作展播的5所高校之一。为此,经6月22日学院行政会议研究确定由艺术创作中心和电视艺术学院负责组织创作,作品由学校推荐参与全市展播(全市征集展播评选活动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现将此项活动有关重要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这次征集的廉政公益广告市里特别强调主题是“扬正气、促和谐”,请围绕这个主题组织创意制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组织制作报送的作品可以有四类(影视类【含动漫】、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广播类、漫画类),但上级主管部门希望我校多创作报送广播类的作品,因为此类作品目前全市制作单位较少,我校如报送获奖的希望较大。
3、报送参评的作品制作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4、参评作品可以以单位部门名义报送,也可以以个人名义报送。
5、根据相关会议精神,此次制作报送的入选作品将全部由市文广局和报业集团组织在上海媒体展播和刊载。
6、根据相关会议精神,此次报送的作品将先参与上海市的评奖,一等奖为伍千元,如作品被上海组委会推荐参与全国参展,各类奖励可叠加重复。组委会对入选作品均发给一定稿酬。
7、截止时间是2008年7月15日。
8、报送地点:华山路校区综合办公楼205室艺术创作中心。

联系电话:62487707
电子邮箱:chuangzuozhongxin@yahoo.cn

    特此通知。
 

艺术创作中心    电视艺术学院
200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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