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2作者:访问量:59

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普通话测试工作科学规范发展,现将国家语委普通话测试中心《关于2009年度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有关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可以根据《关于2009年度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设计具体科研项目参加申报。已经获得国家语委和各级教育科技部门资助的项目不可参加本次申报。
二、各(院)、系申报有关科研项目,须按规定要求填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三、各(院)、系申报材料应于2009年6月9日前交教务处进行审核。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一份、《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在规定时间内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教务处
                               2009年6月1日

附件1:
国语普测[2009]2号

关于转发2009年度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
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根据《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1月21日起启动2009年度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规划正式启动的第一年,希望各(院)、系积极做好2009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推动培训测试科研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
二、申报者可以根据《2009年度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设计具体科研项目。鼓励各省级培训测试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和当前急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申报项目,允许各省级培训测试机构联合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材料由各省级培训测试机构集中统一报送。各省级培训测试机构要认真做好项目审核推荐工作,对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查、确保真实。已经获得国家语委或各级教育、科技部门资助的项目不得再推荐申报。
  四、项目申报、评审和下达:
  1.各申报单位可以登陆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网站(http://www.yys.ac.cn),进入“普通话培训测试”栏,从“测试研究”区下载《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申请书》,组织有关人员按要求进行申报。
  2.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一份、《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材料请寄:北京市朝内南小街51号•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电子文档请发至psckeyan@sina.com
3.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并下达2009年度科研项目。
  附件:2009年度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报:教育部语用司、语信司
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公室
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所内各处、室

附件2:

2009年度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
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1.普通话培训测试现状调查与研究;
  2.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语音样本库建设;
  3.普通话水平测试语音数据研究与开发;
  4.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的现状与建设规划;
  5.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和推广应用研究;
6.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远程培训和信息化管理研究;
7.多媒体普通话教学课件的研究与开发;
  8.普通话水平测试语音数据采集与存储规范研究;
  9.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质量跟踪、规章制度建设及系统完善相关研究;
  10.行业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求调查及可行性研究;
11.普通话培训测试评估指导标准研究;
12.普通话培训测试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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