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八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7作者:访问量:14

各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哲学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八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沪委宣[2010]201号)文件精神,本市第八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2008-2009)、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08-2009)评奖工作业已开始。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奖共设立五大类奖项,各类奖项及名额具体如下(此名额为全市范围内):
1、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60项)。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30项。
2、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84项)。其中,特等奖4项,一等奖40项,二等奖100项,三等奖140项。
3、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40项)。
4、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奖(15项)。
5、学术贡献奖(4项)。

二、成果范围
参与此次评奖的须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发表或播放的研究成果。具体包括:著作(一般不含个人文集、多卷本著作原则上需出齐后整体申报)、工具书、古籍整理、理论普及读物、图集、年鉴、论文、研究报告、音像制品、广播稿等。
申报时,敬请申报者自行将成果归入著作、论文、音响制品三大类中。

三、申报办法
此次评奖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7日(周一)。申报者请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sh-popss.gov.cn/)或登录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网址:http://pj.sssa.org.cn/system/admin.asp),仔细阅读《申报须知》后,进行在线填报、提交,并将提交的表格下载打印。

四、注意事项
1、此次申报没有名额限制。
2、申报者可在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申报两项成果,如两项成果在同一奖项中申报须分布在不同类别内(著作、论文、音像制品)。
3、申报者在申报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同时,还可申报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奖、学术贡献奖。
4、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5、每项申报成果须交付评审费100元(由申报者自行承担)。

五、申报材料
请各位申报者于2010年6月7日(周一)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评审表》纸质版,一式十五份。
3、申报成果,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为原件)。
4、《申报表》、《评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sta.edu.cn

    科 研 处
                                                201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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