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6作者:访问量:13

各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1215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社办[2010]264号)文件精神,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申报条件

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青年项目申请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310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4.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注意事项

1.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者请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

3.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4.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25万元,一般项目1215万元,青年项目1012万元。申请者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三、提交材料

有意申报者在填写表格之前,请详细阅读《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说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并于201116日(周四)上午1100时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份;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纸质版,一份;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或科研处唐瑞OA邮箱。

 

                                                        科 研 处

                                                    2010年12月16

附件下载:申报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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